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7〕162号令的规定,湘潭县2021年4-6月份拟新落实廉租住房补贴保障对象10户。名单如下:
易俗河镇砚井社区(1户): 何卫安(低收入)
易俗河镇百花社区(1户): 赵又平
易俗河镇凤形山社区(1户) 罗汉元(低收入)
杨嘉桥镇王家山社区(1户) 胡新辉
石潭镇正街社区(2人) 楚正午 周勇(低收入)
石潭镇横街社区(3人)周查清(低收入)田杰(低收入)刘建波(低收入)
谭家山镇分路口社区(1人)彭艳(低收入)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3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反映,届时我办将自动取消其保障资格。
联系方式: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易俗河镇银杏路
联系电话:0731-57800553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银杏路,邮编:411228
监督电话:0731-57880315
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1日
来源: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编辑:李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