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融媒体中心5月28日讯(通讯员 刘艳)近日,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易俗河镇有商店售卖碘含量不达标的食用盐。接到举报后,该局迅速行动,查处了两家商店,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两家店内的2.45吨相关食盐实施扣押。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国家实行食盐专营管理和定点批发制度,食盐销售主体必须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另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和卫生部等8部委《关于做好实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12〕10号)精神,湖南省属于缺碘地区,食用碘盐中碘含量(以碘元素计)为21-39mg/kg才符合食盐产品标准,该批次食盐碘含量不符合此标准。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食盐等重点民生商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食盐市场的规范与安全,为民众的饮食健康保驾护航。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食盐作为关乎民生的重要商品,与广大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食盐经营者务必严守法规底线,切实履行相关责任。消费者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盐,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食盐。如发现购买的食盐有质量、价格等问题,可保留好消费凭证,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完)
来源: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刘艳
编辑:李岱
本文为湘潭县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