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融媒体中心8月15日讯(记者 马婧 肖健宇 实习记者 曾燕姿)8月15日,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当天,湘潭县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及生态环保局,在步步高同丰广场开展“法治护航,绿动未来,共筑生态梦”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的重要一环,此次宣传与此前开展的巡回庭审相结合,以“法治+宣传”双模式,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广场宣传搭平台普法互动入人心
活动现场,宣传条幅醒目亮眼,展板内容丰富详实,咨询台前人头攒动。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累计发放300余册)、现场答疑(接待咨询100余人次)等方式,向市民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详解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并针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守护、禁毒防火等群众关心的话题耐心解答。
一位带孩子参与的市民说:“这样的活动让我们清楚了护林的法律责任,以后会更主动地参与生态保护。”现场互动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传递,全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氛围愈发浓厚。
巡回庭审当课堂以案释法强警示
为强化警示效果,8月13日,我局联合县法院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庭审“搬”进金霞山广场,组织50余名乡镇护林员代表、村民代表现场旁听,附近百余名群众驻足围观。该案中,被告人冯某强、赵某泉因未经批准擅自采伐30余亩集体林木被依法判刑。庭审后,法官结合案情解读林业法规,让“砍树必违法”的认知深植群众心中。
射埠镇护林员代表张耀波表示:“看到鲜活的案例,更明白护林员的责任。有法律撑腰,我们一定守好山林,制止破坏行为,做森林的忠诚卫士。”
长效机制护生态 莲乡经验显担当
作为林业主管部门,县林业局以林长制为抓手,构建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配备监管员107名、执法员43名、科技员41名、护林员279名,打造“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能力过硬”的护林队伍,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
近年来,县林业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候鸟保护”“清风行动”等专项执法,借助“爱鸟周”“湿地宣传日”等节点持续普法,让生态保护理念融入日常。此次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正是以法治护航生态、落实“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县林业局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深化部门联动,用严格执法、精准普法守护莲乡林木,让绿色成为湘潭县最鲜明的底色,为建设美丽湘潭贡献林业力量。(完)
来源: 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马婧 肖健宇 曾燕姿
编辑: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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