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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县人民法院首例执行悬赏见成效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帆 张学 编辑:徐倩 2023-05-30 09:18:22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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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融媒体中心5月30日讯(记者 贺帆 张学)“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人也不露面,本以为这辈子都拿不回的钱居然执行到位了,太感谢你们啦!”近日,我县一起跨度达九年的涉民生案件通过悬赏公告执结到位,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张先生既惊讶又激动。

早在2016年,通过县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廖某就需向张先生支付十二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可自判决书下达后,廖某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没了踪迹,县人民法院曾向他下达强制执行令,可经网络和线下查询,并未查询到廖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4月3日,县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正式向外征集被执行人廖某的下落,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给予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作为奖励。“当天下午,就有很多热心市民打电话来询问或者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的家属也在网络上看到了这则悬赏公告,案子便有了突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金煜介绍说。随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廖某与张先生达成和解,先行支付五万元执行款,余款在今年年底付清。

该案是县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法信执行悬赏平台后执结的首例执行案件,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下阶段,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措施,借助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营造关注执行、见证执行、参与执行的浓厚社会氛围,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活动空间,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悬赏公告十问十答

一、悬赏执行是什么?

悬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公告,申请执行人承诺对于提供有关案件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并据此线索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按照公告确定的条件和标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金的执行措施。

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悬赏执行?

1.经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法院查控,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

2.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隐匿行踪,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3.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船舶或其他动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后未能实际扣押的;

4.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或嫌疑的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其他财产状况的案件;

5.人民法院认为可以采取实行悬赏执行的其他案件。

三、悬赏公告如何申请?

书面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载明:悬赏执行公告形式、公告范围、具体请求、悬赏金标准及负担主体、领取悬赏金的条件等。

四、悬赏公告是否收费?

1.人民法院公告栏、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上发布的,不收费;

2.在报刊、广播电视、商业网站或户外广告平台发布的,应承担相应公告费。

五、悬赏金谁负担?

申请执行人。

六、悬赏金不如约支付怎么办?

悬赏金可以由人民法院在申请执行人可分配的执行到位款中优先扣除。

七、举报人信息会被公开吗?

不会。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等严格保密,因故意或过失泄露举报人身份等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如何处理?

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九、如何准确提供举报线索?

提供的财产线索真实且具有可执行性,不属于申请人已提供、被申请人已申报或人民法院及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

十、哪些人不能参与悬赏执行活动?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一审:贺帆

二审:张冕

三审:郭杰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帆 张学

编辑: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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