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县融媒体中心9月4日讯(记者 何佳达 通讯员 张玉洁)近日,湘潭县消防救援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湘潭县贵华槟榔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内原籽仓库与成品仓库违规使用金属夹芯板搭建,其泡沫夹芯板芯材为可燃材质,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新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相关标准,该隐患符合第5.1条(f)款直接判定要素,同时满足第4.1条(b)款判定要求,可直接判定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可燃泡沫夹芯板耐火极限低、火势蔓延快、燃烧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厂区仓储区域物料堆积量大,一旦起火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下一步,大队将严格督促该单位限期整改、彻底清零隐患,持续跟进整改闭环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佳达 张玉洁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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