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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湘潭县分站11月2日讯(记者 黄成)自1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今后对于过度收集信息、大数据杀熟等问题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随着信息化与经济社会的深入融合,我们的生活、工作、出行等很多方面都与网络接轨,我们的个人信息也在网络中穿插。
市民表示:“有时候我们网上购物,会有电话打来,说买了东西,然后问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什么的。”
本次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了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框架,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传输、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权利、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监管部门职责以及罚则等作出了全面的规定。
律师陈文静介绍:“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提前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相关事项。”
新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还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陈律师表示:“对于个人信息滥用情节比较严重的,我们可以依法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6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黄成
编辑: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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