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9月7日讯 (记者 贺帆 通讯员 田婷婷)明知投资建设的液化气站施工区域内设有国防光缆,但却盲目自信任意施工,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系统,公开宣判了这样一起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案,判处被告人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资某与他人合伙在茶恩寺镇某工业园内投资建设一个液化气站。明知施工区域内设有国防光缆,资某却在动工时没有通知国防光缆维护人员,私自于2020年11月6日、15日,两次安排余某现场指挥、陈某驾驶挖机进行施工作业,第一次作业挖断京汉广二级干线国防光缆,造成通信中断5小时26分钟、直接经济损失11.36万元;第二次作业挖断京汉广一级干线国防光缆,造成通信中断3小时30分钟、直接经济损失15.57万元。
案发后,资某自动投案、认罪认罚,并向被害单位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资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考虑到,资某具有悔罪表现、对被害单位进行了赔偿并取得其谅解、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情节,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帆 田婷婷
编辑: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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