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湘潭县分站 4月22日讯(记者 贺帆)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湘潭县法院以巡回审判为切入点,选取农村地区常见的典型案件,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把庭审搬到村委会、田间地头,进一步提高审判效果,方便群众诉讼。近日,一起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案件在花石镇中华村村部开庭审理。
法官现场以案说法,对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上午8点,庭审正式在中华村村部开始。因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中华村村民,事故也发生在该村范围内,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并开展法治宣传,贺庭长便将法庭搬到了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部。庭审吸引了50余名村民到场旁听庭审。
2020年5月1日,被告李某在驾驶三轮车超车时,与同向驾驶三轮车的原告王某发生刮擦,致使王某车辆侧翻,颅脑重伤。经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此次事故李某负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通过庭审查明,李某未给其三轮摩托车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应由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调解无果后,法官进行当庭宣判,判决由李某赔偿王某175506.06元。
庭审后,法官向现场群众以案释法,并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应如何处理详细解释。他从机动车依法投保交强险,文明驾驶,交通事故处理,以及积极主动履行赔偿等方面向村民进行普法授课。
此次巡回审理,把庭审开进村,让群众现场旁听,通过旁听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真正学到了法律知识,明白了今后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保障自身的权益。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帆
编辑: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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