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莲乡交警温馨提示:饮酒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也违法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志勇 编辑:罗建 2020-08-04 09:21:52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分享—

QQ图片20200804091257.jpg

县交警大队组织进行酒驾检查

红网湘潭县分站8月4日讯(记者 吴志勇)8月3日晚上,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县城玉兰路花果山地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酒驾检查。

QQ图片20200804090954.jpg

酒精测试

 晚上7:40,民警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一辆黑色小车的驾驶员有饮酒驾驶嫌疑,于是把他请下车,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

QQ图片20200804091048.jpg

该驾驶员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104毫克

经过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104毫克,有醉酒驾驶的嫌疑。

 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负责人对当事人说:“你目前涉嫌醉酒驾驶,等下带你到指定地点,进行抽血化验,目前你的驾驶证要暂扣。”

QQ图片20200804091324.jpg

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被查获

 在随后的检查中,先后有三台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被查获,其中两个属于饮酒驾驶,一人涉嫌醉酒驾驶。据悉,摩托车,时速超过20公里每小时的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很多摩托车驾驶员都以为饮酒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没有问题,实际上也属于酒驾范畴,交警表示他们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QQ图片20200804090903.jpg

  交警表示:“我们在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一些非机动车驾驶员饮酒后,容易造成身体失去平衡,发生了很多交通事故,所以在夜查行动中,我们不单只对汽车进行检查,同时我们会加大力度对摩托车、电动车喝酒后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志勇

编辑:罗建

本文链接:https://www.xtxnews.cn/content/2020/08/04/780472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湘潭县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