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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A:是将农村宅基地及农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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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
A: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产权利益的重要措施;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乡村的产权基础;更是我县2020年的一项重大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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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实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农户有什么好处?
A:(1)明晰产权,通过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权籍调查,确认权属来源,明确产权的共有权人,记载登簿,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依法确认农民的土地权利,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权属纠纷。历史上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已登记发证或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及房屋权属存在争议,通过这次确权登记,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确权登记。纠正错误,解决权属纠纷。
(3)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村民获得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后,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流转(按照相关规定最长租赁期限为20年);下一步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市场评估价格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目前金融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方案);还有利于解决农民继承等房地确权登记发证问题和城镇居民原有合法取得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问题。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引导资金、产业流入农村的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还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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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需要收哪些费用?
A:(一)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由湘潭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集中办理时间为2020年3月至9月,在此时间段内不收取农户的工本费用。
(二)按照支农惠农、减税降费要求,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免收登记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湖南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264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件 550元。
(三)涉及村民无证建房、超面积建房、一户多宅等具体问题,我县将出台详细的处置办法,村民须在依法依规依程序接受处理后,才能补办合法面积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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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上是怎么安排的?
A: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利用一年的时间逐步完成该项目。
1.2020年4月完成两个试点乡镇农村宅基地及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的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颁证。
2.2020年4-9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农村宅基地及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的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2020年10月,全面完成全县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及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的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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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去哪办理不动产权证?有哪些便民措施?
A:按照群众“最多跑一次”,力争“一次都不用跑”的目标推进此项工作,全程由项目单位承担上门服务。
项目单位入户调查、测量、收集相关资料,引导权利人填写申请表,经过公示后,登记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以登记中心名义委托送证上门或邮寄给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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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不动产登记流程怎样?
A: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一般经过“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登簿→发证”六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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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明:权利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有代理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建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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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您不在家如何办理?
A:如您长期在外工作,节假日您在家时,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家庭成员、亲戚朋友或村组干部,按要求填写《授权委托书》,签字加盖手印。授权委托书从各村民委员会领取,并将户口本、结婚证、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受托人。期间实在不在家的户主可进行微信委托,微信委托方式:户主将身份证和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拍照,并将照片以微信的方式发给受托人,受托人持电子档照片可为委托人办理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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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农村不动产登记为何要公示?
A: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在农村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情况,在不动产所在地或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来源: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编辑:易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