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游客朋友们:
盛夏时节,莲城湘潭县风光秀美,诚邀您前来感受伟人故里的独特魅力。为确保您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暑假旅程,湘潭县文旅特向您发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 安全第一,谨防汛期与高温
当前正值主汛期,且夏季高温炎热,安全是旅游出行的首要前提。
1.关注天气预警:出行前及旅途中,请密切关注湘潭县及目的地的气象预报、地质灾害预警和水情信息。遇到暴雨、大风、雷电、高温红色预警等极端天气,务必调整行程,避免冒险出行。
2.防范涉水风险:在湘江沿岸、涓水、涟水等水域及周边景区(如沿江风光带、天湖等)游览时,务必注意安全警示标识,切勿在未开发的水域游泳、嬉戏、垂钓或露营。参与漂流、乘船等水上项目,必须穿戴合格救生衣,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经营单位,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如遇突发洪水,立即向高地转移。
3.警惕地质灾害:前往山区、丘陵地带(如乌石峰、晓霞山等)游览时,注意防范因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避免在危险地段停留,听从景区管理人员指挥。
4.做好防暑降温:夏季高温炎热,出行请备足饮用水、防晒霜、遮阳帽、太阳镜等防暑用品。尽量避开正午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选择清晨或傍晚出游。注意劳逸结合,谨防中暑。老人、儿童及有基础疾病的游客尤需注意。
5.保障行车安全:自驾游客需提前检查车况,关注路况信息,避免疲劳驾驶。雨天路滑,务必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车距。景区内停车请遵守规定。
二、明辨选择,抵制乱象与强制消费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请警惕并抵制旅游行业乱象。
1.选择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旅游,务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查验《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行程安排、费用明细、购物安排、违约责任等内容。
2.警惕“不合理低价游”:“不合理低价游”往往暗藏购物陷阱或强制消费。请勿轻信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旅游产品宣传,谨防“免费游”、“赠送游”等噱头。<制消费:行程中如遇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如不参加则言语侮辱、限制行动、甩团等),请坚决抵制,保留好相关证据(录音、录像、合同、行程单、购物凭证等)。
4. 明确购物与自费:合同中应明确购物场所、次数、停留时间以及自费项目的内容和价格。行程中增加的购物点和自费项目,游客有权拒绝参与。
5.勇于维权:如遭遇导游辱骂游客、擅自更改行程、无证导游、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收集证据,并在行程结束后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附后)。
三、文明游览,展现游客良好风貌
每一位游客都是文明的使者,您的言行代表着个人和城市的形象。
1.遵守公共秩序:在景区、博物馆、车站、餐厅等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不大声喧哗,不插队加塞。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2.爱护生态环境:不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乱刻乱画。将垃圾投入指定垃圾桶,做到“垃圾不落地”。保护水源,不在禁止区域游泳、洗涤。
3.爱护文物古迹:参观故居、纪念馆、寺庙等文保单位时,遵守规定,不触摸、涂污、损坏文物古迹和展品。
4.文明用餐:提倡“光盘行动”,按需取餐,杜绝浪费。自助餐有序取食。
5.安全防范:妥善保管好个人证件、现金及贵重物品。保持通讯畅通,与家人朋友保持联系。不轻信陌生人,谨防诈骗。
四、 诚信经营,旅行社应尽之责
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是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维护者。
1.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坚决杜绝“零负团费”、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2.规范合同签订:与游客签订规范的书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特别是购物、自费项目的安排须透明、自愿、无强制。
3.提升服务质量:聘用合格导游,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导游应持证上岗,规范服务,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优质服务。
4.保障游客安全: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提前告知游客安全注意事项,在行程中及时提醒和防范风险,特别是汛期和高温天气下的安全措施。
5.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内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有效地处理游客投诉,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调解和调查。
投诉举报渠道:
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5
价格投诉举报:12345 (政府服务热线) 或 12315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营造湘潭县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暑期旅游环境!
湘潭县文旅祝您的旅程平安、顺心、愉快!
来源:湘潭县文旅
作者:李金海
编辑:郭思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