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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除患攻坚行动5家单位被处罚

来源:湘潭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宋倩 2024-03-29 11:21:51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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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湘潭县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加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5个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曝光,请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期间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绝对安全。

1、单位名称:湖南三杰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湖南三杰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措施:给予湖南三杰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单位名称:湘潭县英才幼儿园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理措施:责令立即改正并立案查处。

3、单位名称:湘潭县石鼓镇歇马中学

隐患问题:第一层两具疏散指示标志未通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第一层疏散通道放置少量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处理措施:责令当场改正。

4、单位名称:湘潭县第五中学

隐患问题:教学楼第一层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图书馆第一层一处室内消火栓被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处理措施:责令当场改正。

5、单位名称:湘潭县花石镇中心学校(花石中学)

隐患问题:门卫室灭火器未成组摆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厨房部分常闭式防火门处常开状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食堂一具应急照明灯插头拔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学生宿舍第一层疏散通道放置垃圾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处理措施:责令当场改正。

来源:湘潭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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