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县汛字〔2024〕18号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防指研究决定:自8月8日9时起,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县仍处于汛期,天气复杂多变,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做好后期可能发生的极端强降雨和台风防范应对工作。持续强化巡查排查,加强问题隐患整治,强化山洪和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水利工程和病险水库、骨干山塘、城镇内涝等防御防守;集中力量抓紧完成水毁水损工程设施应急修复,稳妥安置受灾群众,做好核灾报灾,及时评估灾害损失,全面开展灾后重建,确保度汛安全。
湘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8月8日
来源:湘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黄希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