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2年湘潭县拟取消廉租住房补贴保障对象资格的公示

来源: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编辑:李辉军 2022-11-23 09:05:37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分享—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7〕162号令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2年4季度拟取消廉租住房补贴保障资格的对象 2户。名单如下:

易俗河镇砚井社区:1户

斛特(因入住廉租房)

中路铺镇凤形社区:1户

周国和(因死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 22 日至2022年 12月6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反映,届时我办将自动取消其保障资格。

联系方式: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易俗河镇银杏路

联系电话:0731-57800553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银杏路,邮编:411228

监督电话:0731-57880315

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2年 11 月 22 日

来源: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编辑:李辉军

阅读下一篇

返回湘潭县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