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湘潭县第七届房地产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天易经开区各局室:
为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刚需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激发我县房地产市场活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办湘潭县第七届房地产交易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6年5月1日—8月15日。
二、举办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房企参会、惠民利民”的原则,由县住建局指导,县房地产开发协会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用线上线下融合形式举办房博会,兼顾线上便捷浏览与线下实地体验。
三、实施单位
指导单位: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湘潭县房地产开发协会
四、组织机构
成立湘潭县第七届房地产交易博览会组委会,全面负责房博会的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工作。
顾问:王 利 县委书记
主任:宋任飞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肖小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管理部、县房地产开发协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房博会结束后,组委会自动撤销。
五、优惠政策
对2026年5月1日—2026年8月15日期间购买湘潭县城区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具体指住宅、商业门面、公寓,不包含二手房交易,下同)的个人给予补贴。
(一)政策内容
1.教育配套保障。凡购买湘潭县城区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的个人,其子女凭网签电子备案合同,即可享受小学、初中新生相应学区就近入学资格(一套商品房允许一个家庭的子女享受该政策)。
2.契税全额补贴。对购买湘潭县城区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的个人(不限户限户籍、不限套数),县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100%予以补贴。
3.户籍迁入补贴。县外户籍人员(不包括近一年来从湘潭县迁出户籍的人员)购买湘潭县城区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购房后一个月内将户籍迁至湘潭县城区落户的,县财政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购买住宅、商业门面的补贴1万元/户,购买公寓的补贴5000元/户。购房人凭网签电子备案合同即可办理迁户,迁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经审核通过发放补贴。
4.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具体事项按各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5.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降低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贷款门槛,对在我县购买住房且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的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但不超过按其所购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家庭负债情况测算的可贷款额度最低值。提升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对经我县人才引进认定的高层次人才(A、B、C、D类),购买商品住房可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后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达280万元,但不超过按其所购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测算的可贷款额度最低值。
6.专属购房折扣:房博会期间,新进入我县就业创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地户籍人口、农村户籍人口,首次购买县城区新建商品住宅的,经各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核备案后,可在原优惠基础上享受不超过5%的额外浮动折扣。引导参展房企为政府、园区、企业高端人才组织集中采购,提供优质房源与专属服务。
(二)补贴办理
1.办理时间。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缴清契税,契税缴清后即可申请补贴,逾期缴纳不再享受补贴政策。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办理材料。购房人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购房补贴申请表;②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电子备案合同为准);③购房发票;④身份证或户口本;⑤结婚证(未婚者无需提供);⑥契税完税凭证;⑦本人银行卡。
3.审核标准。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电子“合同号”自动生成的时间为准。购房人须在本届房博会期间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电子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三)补贴兑付
1.契税财政补贴兑付流程。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在参展开发企业领取《湘潭县第七届房博会契税财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持上述①—⑤项资料,到县政务中心一楼西厅县税务局窗口缴纳契税;缴纳契税后,携带上述①—⑦项资料,到县住建局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经县住建局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房人个人账户。
2.户籍迁入财政补贴兑付流程。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在参展开发企业领取《湘潭县第七届房博会户籍迁入财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携带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电子备案合同为准)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再到县政务中心一楼东厅县公安局窗口办理申请表审核;凭经参展企业、县公安局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及上述②④⑦项资料到县住建局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经县住建局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房人个人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房博会筹备与实施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服从组委会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安排。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密切关注房博会期间的舆情动态和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处置,确保房博会安全、有序、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传播资源,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对房博会的优惠政策、参展楼盘、特色活动等进行全程跟踪播报,营造隆重、热烈的舆论氛围,扩大房博会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房源审核。严格把控参展房企及楼盘准入,由县房地产开发协会对参展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住建局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核。对不履行协会会员责任、不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以及楼盘品质、小区环境、物业服务、配套设施存在较大问题,或近期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信访维稳事件的楼盘,一律不得参展。
湘潭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来源:湘潭县人民政府
编辑:李辉军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