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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司法跑出护企"加速度"

来源:湘潭县法院 编辑:李辉军 2026-04-09 17:35:31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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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原告某通信经营部与被告某物流公司、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庭审现场,承办法官以一场“有温度”的调解,既解了案件的法律“结”,更化解了企业的经营“难”,生动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身陷涉诉纠纷,企业面临两难

本案被告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当庭向法庭吐露难处:因企业涉诉,银行暂停了其续贷审批流程,资金周转面临严峻压力。该公司恳请原告先行撤回对其起诉,以解燃眉之急。然而,本案另一被告某保险公司已申请司法鉴定,案件客观上无法快速审结,原告一时陷入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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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调解破困局,柔性司法纾企困

面对这一局面,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推进程序,而是敏锐意识到,机械办案可能让一家本就承受事故压力的企业雪上加霜。

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法官决定当庭开展调解工作,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与保障原告合法权益之间寻找平衡点。一方面向原告释明物流公司的实际困难及后续鉴定程序可能耗费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引导物流公司拿出诚意,积极与原告协商责任承担与赔偿方案。

经过耐心沟通与多轮磋商,双方逐渐缩小分歧,最终在庭审结束后不久成功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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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随即申请撤回对某物流公司的起诉,承办法官当天便依法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书。拿到裁定书的那一刻,物流公司负责人如释重负。原告撤回对物流公司的起诉后,案件继续围绕其他被告正常审理,司法鉴定程序亦同步推进,实现了“案中案”剥离与诉讼效率的双赢。

能动司法暖企心,精准服务护营商

本案的妥善处理,是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精准服务市场主体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没有因案件一时难以了结而搁置企业诉求,而是通过当庭调解、快速裁定等灵活方式,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融资、经营等活动的冲击,真正做到了“企业有所呼,司法有所应”。

下一步,湘潭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找准法律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结合点,以更优司法服务护航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湘潭县法院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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