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5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聚焦整改主题,深入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抓整改,逐项建台账、抓跟踪、促落实,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规范学习流程,党委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事先自学、专题辅导、中心发言、讨论交流、小结点评、综述归档”六个步骤进行学习;印发了《湘潭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带头撰写调研理论文章。
问题2: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大治理力度,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未整改到位问题作为违法图斑任务下发,“帮帮队”下沉到各个乡镇,进行点对点的督促指导,整改率在湘潭市排名第一位;全县设置县、乡(镇)、村、网格四级田长,全方位启动巡田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等单位的联动,对整改滞后的进行督办。
问题3:部分新增耕地质量不达标。
整改情况:开展新增耕地工程质量“回头看”;与县农业农村局配合,组织专业工作人员到相关镇村开展技术培训20余次,提高农民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定期研究耕地恢复整治工作,将其纳入“耕地保护和田长制”年度绩效考核;细化恢复资源调查,优化“山上山下”空间布局,分阶段推进“林果上山、耕地下山”工作。
问题4:违法用地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将存量违法用地纳入《湘潭县违法用地“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联合有关单位督促问题整改,依托田长系统对“三湘护农”所涉违法用地问题进行整改销号,推进月清“三地两矿”卫片任务整改。加强日常巡查,持续巩固执法工作成果,把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问题5:“旱改水”项目监管不到位,后期管护乏力。
整改情况:修订《湘潭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办法》《湘潭县耕地开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验收、管护全过程管理。新修订《湘潭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将“补充耕地”种植粮食和农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极大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细化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积极探索补充耕地新模式。开展常态化巡查,对耕地被违法占用情况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
问题6: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委集体决策制度,讨论事项党委成员均需明确表态,要求记录人员详细记录讨论发言情况。
问题7:使用职级干部不规范。
整改情况:局党委召开会议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使用职级干部,职级干部列席党委会议,只提出工作建议,不再参与表决。
问题8:土地储备和出让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指出在土地收储和重新挂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从自身管理找原因。对近年来的土地储备项目开展一次回头看。按照要求对土地储备项目实行收储和出让两条线分开运行。健全内部会商制度和审查制度,建立了《评估报告审查台账》和评估结果会审机制,加强对土地储备项目实施的监管审查。
问题9:盘活资源资产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湘潭县2023年清查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专项行动方案》,逐宗制定剩余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开展净地攻坚行动和摘帽行动。
问题10:房地一体化颁证率低,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针对发证系统与数据问题,建立内部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惠农政策要求,协调各方加快开展扫尾工作。
问题11:村庄规划编制欠科学,与群众需要有差距。
整改情况:开展村庄规划实用性提升“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回访收集意见,积极开展乡村规划“一师两员”制度试点工作,为乡镇、村配备乡村规划师、规划联络员和规划监督员。
问题12:群众信访、投诉件的办理满意度不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局领导坐班接访和信访交(督)办制度。对热线工单逐件进行回访,每两个月对办理事项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并落实通报,全面梳理排查突出问题,制定局领导包案化解责任清单。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从源头减少新增信访事项发生。
问题13: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建立了重大项目用地要素保障会商机制和项目用地需求摸排机制,成立了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加强项目对接,局领导带队主动到乡镇、企业对接项目用地情况,现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问题14:执法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健全执法动态巡查机制,进一步增加了巡查人次、班次,细化巡查时间点。严格规范使用自然资源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有案必查。加强执法宣传,加大与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协同配合力度,构建共同管理机制。
问题15:违规发放奖金、补助。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奖金、补助发放情况再次进行全面自查。对违规发放的补助进行清退。组织人事、计财等部门加强有关政策学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发放奖金、补助。
问题16: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执行不严谨。
整改情况:加强了婚丧事宜报告制度的宣教教育,倡导文明新风。严格落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
问题17:财务支出不合规。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潭县自然资发〔2023〕4号),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构建财务管理长效机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18:党建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加强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素养。加强日常管理,及时跟进党员发展进度,按要求填写规范化手册。定期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机制。
问题19: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相关记录。
问题20:对清廉莲乡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领导班子成员分线负责,落实清廉机关建设任务,开展一系列清廉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问题21:抓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干部队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较突出。
整改情况:进一步深化班子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分线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紧盯突出问题、重要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开展督查检查9次,发布督查通报3期。
问题22:落实“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机关纪委对在工商注册了企业(含任职)的干职工进行谈心谈话,进行分类处置。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大数据平台作用,杜绝失管漏管现象。
问题23:违规聘用编外人员。
整改情况:坚决落实县委工作安排,2023年6月将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全部清退到位。同时,规范聘用编外人员程序,按程序申报用工计划,切实加强人员管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制度机制,更好地推动全县自然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持续整改,确保工作举措落实落细。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坚持一抓到位,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以加强党的建设、财务管理、队伍素养等方面为重点,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将整改工作与完成2023年各项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聚焦“三提一领”目标,纠建并举、以改促建,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开创自然资源事业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1-57800788,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北路437号,邮政编码:411228。
中共湘潭县自然资源局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来源:湘潭县委巡察办
编辑:李岱
中国莲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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