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县纪委监委印发《湘潭县“清廉单元”创建标准》,分类明确“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乡村”“清廉家庭”“清廉大厅”“清廉园区”8个清廉单元的创建标准,扎实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标准化”。
今年2月,湘潭县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莲乡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面建设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村、家庭等清廉单元,聚焦重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逐年提升,实现清廉莲乡建设全方位、全领域推进,引领全县上下闯新路、破险阻,不断夺取现代化新莲乡建设的新胜利。
“清廉莲乡建设工作推进以来,个别单位存在认识不深刻、行动不迅速、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一位参与制定《清廉莲乡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的工作人员表示,而标准化正好解决“不想抓、不会抓、抓不好”的问题。
创建标准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在借鉴市清廉单元创建标准的基础上,会同各清廉单元牵头单位共同制定,在前期创建的经验上进行总结提炼,结合行业特点设计出8个清廉单元的建设标准,为“清廉单元”怎么建、建成什么样明确了依据、设置了规范,让清廉单元有标可循、有标可依。
比如,在“清廉机关”创建标准上,贯彻结合县“清源”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要求,对各机关提出“加大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力度,常态化组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坚持惩防并举,促进机关作风明显好转”的要求;在“清廉医院”创建标准上,对“规范医疗收费、医疗服务和医保基金使用”等“民心所向”“民之所盼”作出明确要求;在“清廉乡村”创建标准上,提出“管党治党责任实、干部廉洁自律强、公权监督制约严”等8项12条内容作出了明确。
文件同时还要求,各创建单位要认真履行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对照创建标准补短板、扬长板、固底板、培样板,围绕“三不腐”一体推进系统施治,始终坚持目标导向,紧扣创建主题主线,科学把握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确保清廉单元创建成为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实绩工程。
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马佳
编辑:黄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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