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共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湘潭县委巡察办 编辑:李岱 2022-07-06 16:12:21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分享—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明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调度巡察整改工作。以中心党组的名义将巡察反馈意见下发到各股室,按照职能职责逐一分解到各股室。二是落实整改建机制。结合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清单,并就如何整改提出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巡察整改按照方案明确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一落实,对照台账,每整改一项就销号一项,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查漏补缺抓总结。对整改台账、内容进行梳理,查漏补缺,撰写整改报告向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汇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强化理论武装的政治自觉不足,“三农”政策掌握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和党史学习教育,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等开展学习和讨论,并运用到具体业务工作中。

问题2:助推农村经济发展谋划不深、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通过与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衔接,对全县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相关档案,并按地域分类下发至乡镇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空壳社”清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对如何规范经营主体进行指导,引导相关农民合作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及时退出市场。

问题3: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的规定,纠正村组承包地小调整的作法。

整改情况:编印《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下发至乡镇、村。加大向农民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力度,明确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的规定,将新版示范性合同转发至乡镇,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引导农民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问题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缺位。

整改情况: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调研了近20个行政村及部分种粮土地流转大户,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和土地调解仲裁法等方面进行政策宣传和指导。

问题5: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力量薄弱,土地纠纷不能及时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组织人员加强纠纷仲裁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并加强对乡镇仲裁工作的指导。向县人社局申报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充实仲裁人员。

问题6: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按照该规则和程序操作。

问题7: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中心党组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加强党建工作统筹与指导,联系中心职能职责和党员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制定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开承诺落实见效。中心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抓好了学习研讨,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支部列出了整改清单,党员作出了整改承诺。

问题8: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人才培养乏力。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各股室岗位职责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竞聘上岗、交流轮岗等方式开展人员交流。

问题9:坚持原则走样,项目实施效果打了折扣。

整改情况:对2020年35标段冻坏的砼表面进行了修复。对2019年13标段的渠道单项工程进行了全线检查,责令施工单位对该标段排渠基础进行了加固处理。对QT11渠道砼底板进行了钻芯取样,对破损底板进行了全线修复。

问题10:攻坚克难不足,出现“半拉子”工程。

整改情况:通过和市、县水利部门、防洪影响评估单位、设计单位衔接沟通,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认真进行勘探,将建设方案不断优化,与组民开会形成统一意见,拿出双方都满意的设计方案,通过了市级评审,目前正抓紧协调杨嘉桥镇政府接通输电线路,邀请县水利局以及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问题11:担当负责不够,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整改情况: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计15个标段,目前还有一个标段未形成审计定案,待完成审计定案后,将按程序组织拨付资金。

问题12: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制定了《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部署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开展谈心谈话24人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线上旁听庭审活动”和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对第十三标段所建泥结石路面进行了全线整改。对零星碎石路面代替泥结石路面、虚增工程量导致的工程款差额,进行了退缴。

问题1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

整改情况:对多报销的差旅费进行全额退缴。召开专项部署会,强化督查考核,坚决杜绝“四风”反弹现象。

问题14:机构改革后,单位未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制定新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人。

问题16: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将财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问题17:项目重大签证变更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湘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对2021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及签证进行全面梳理,对所有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单项和标段,形成汇报材料提交中心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决议,2021年共对30个标段进行了签证变更。

问题18: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全额退缴已解聘的劳务派遣人员违规发放的补贴、节日慰问、值班补助等。

问题19:食堂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与食堂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问题20: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不定期进行工作作风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对单位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中心党组将扛起党组的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巡察的要求逐一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7820883,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金桂北路81号,邮政编码:411228。

中共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

2022年6月20日

来源:湘潭县委巡察办

编辑:李岱

阅读下一篇

返回湘潭县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