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湘潭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报县委同意,设立湘潭县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2名,其组成人员任命名单如下:
主 任:陈卫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胡自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赵龙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委员:张立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易继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韩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卫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常务副主任
左润江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唐乐军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言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赵勇光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刘智勇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彭光宇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燕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亮亮 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赵龙江(兼)。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然替补。
来源:县人大
编辑:郭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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