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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强化疫情防控: 进口冷链,集中监管!

来源: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辉军 2022-04-08 19:28:33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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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湘潭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严厉打击冷链食品走私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设立湘潭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凡湖南省其他市州非集中监管仓或外省流入本市的畜禽肉、水产品、冷冻乳制品等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湘潭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在集中监管仓重新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和逐批次核酸检测,凭《湘潭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出仓证明》,方可出仓并在我市范围内进行储存、销售和生产加工。

二、实行预约进仓制。凡市外进入湘潭的重点品种进口冷链食品,其货主必须提前 24小时向市集中监管仓办公室报备。凡储存、销售和生产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主体必须进行“湘冷链”平台激活核验,并在“湘冷链”平台预约。

三、集中监管仓对重点品种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以短信或微信形式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货。人员或货物抽样检测呈阳性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进入我市范围的重点品种进口冷链食品,能够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实施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销售单位的追溯证明等“四证”并能在“湘冷链”平台流转溯源的,可不入集中监管仓。

五、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网购进口冷链食品,消费前主动查验《出仓证明》,并加强加工制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等工作。

六、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卫健、公安、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等部门以及韶山海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湘潭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街道九华综合保税区(湘潭市保税路)。

举报电话:12345、12315

预约方式:登录“湘冷链”预约。

预约联系人:王典 18173290853

预约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7:30

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8

来源: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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