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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潭县拟取消廉租住房补贴保障对象资格的公示

来源: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编辑:李辉军 2021-12-08 14:51:00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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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7〕162号令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4季度拟取消廉租住房补贴保障资格的对象11户。名单如下:

谭家山镇土地庙社区2户:齐声迪 胡旭

云湖桥镇云湖社区3户: 孙建辉 童利群 崔连华

花石镇花石社区1户:胡海江

杨嘉桥镇王家山社区1户:石建良

石潭镇2户:陈超倪 李 俊

易俗河镇砚井社区2户:戴晓云 方树林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4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湘潭县保障性安居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届时我办将自动取消其保障资格。

联系方式: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易俗河镇银杏路 联系电话:0731-57800553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银杏路,邮编:411228

监督电话:0731-57880315

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8日

来源: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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