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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是不是要参加医保,真相在这里!(一)

来源:湘潭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李辉军 2021-01-19 16:16:20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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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已到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最后阶段了,截止2021年2月28日之后不再受理。有些参保居民还在纠结、还在犹豫该不该缴,要不要缴?不妨耐心看完这篇文章,相信大家就会理性面对、积极主动参保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性质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大类别,是由政府主导、组织、管理、经办、服务的重大民生工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

二、为什么现在国家要求“依法参保、覆盖全民”?

首先,我们来看国家新的政策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2月25日)》精神,“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因此,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是每个城乡居民的权利和义务。《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发〔2016〕29号)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居民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省财政 湖南省教育局 湖南省民政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43号)要求,以“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坚持“依法全覆盖”的原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是五大社会保险中参保人数最多的一种, 2019年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超过13.5亿人。其次,城乡居民医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明显具有“强制性”,比如职工医疗保险则具有“强制征缴”的特征。再者,俗话说:“人食五谷杂粮,哪会没有个三病两痛”、“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也不能保证一年不得一点病痛,倘若年内真有个疾病或意外,而医疗保险爱莫能助,岂不悔之晚矣。因此,“无事保平安,有病保健康”,“今年无病我为他人、明年有病他人为我”。广大城乡居民应增强健康风险投资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理性理解城乡居民医保,积极主动参保。

三、为什么必须要“以家庭为单位”参保?

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发〔2016〕29号)明确规定:“农村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今年省里《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43号)再次明确“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可以理解为,国家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即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两类,每个公民应“二有其一”,才与国家提倡的“病有所医,人人享有医疗保障,覆盖全民、依法参保”的原则相符。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体现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助共济”的原则,主要是避免居民朋友“选择性”参保和“逆向选择”参保问题。农村居民家庭基本都是农村居民,应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而城镇居民家庭里的部分已参加职工医保,无需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原则是不重复参保就行。同时城乡居民参保率越高,越能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共担风险的能力则越强,从而提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也就能保持可持续发展,增强医疗保障能力。



来源:湘潭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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