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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湘潭县建立诚信“红黑榜”

来源:湘潭在线 编辑:罗建 2020-05-28 09:57:39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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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湘潭县分站5月2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镱慧子)日前,记者从湘潭县医保局获悉,《湘潭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诚信“红黑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从今年起,湘潭县每半年将对协议的医药机构和医保医师开展一次医保基金安全诚信管理评价,实行红黑名单制,并依照评定结果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促进医药机构行业自律。

湘潭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与湘潭县医保事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以及协议医疗机构有处方权并注册执业的医保医师都将纳入医保基金安全诚信“红黑榜”评价范围。对依法依规提供医疗服务,严格遵循临床医疗和技术规范,合理诊疗,日常监管、数据监测、群众满意度均为优良,无违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管理规定处罚记录的医药机构和医保医师,将被纳入“红榜”;存在虚构医疗服务,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兑现现金骗取基金,协助参保人员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拒绝、阻挠或不配合监督检查,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情况,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将被纳入“黑榜”。

“《办法》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该负责人表示,对列入“红榜”的机构(个人),县医保部门将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在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中优化检查或减少频次,优先安排医保基金支付,提高预付比例,适当倾斜基金分配总额预算标准等。被纳入“黑榜”的机构,将被实施重点监管,尤其是发生欺诈骗保行为的,一律依照自由裁量权标准上限进行处罚,医保基金安排将在年度结算时对预留金按比例进行核减,并采取不提前预付基金并适当降低基金分配总额预算标准等措施;对纳入“黑榜”的个人,将严格落实结果运用,将此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和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来源: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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