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被告人

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红网湘潭县分站10月23日讯(记者 贺帆)凌霸乡里、横行霸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在夜宵摊、KTV,甚至邻里喜酒宴上,一言不合便随意伤人,连劝架者亦不放过,10月21日上午,湘潭县人民法院对赖佩等6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进行一审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赖佩、胡斌、张建军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白石镇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以赖佩、胡斌为纠集者,张建军、马磊、刘新成、齐海明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认定赖佩、胡斌、张建军构成恶势力团伙,对该三名团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对积极参与寻衅滋事犯罪的马磊、刘新成、齐海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
当天,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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