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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品犯罪的宋某等10人今日出庭受审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楚攀 编辑:郭思斯 2019-08-01 15:52:46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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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红网湘潭县分站8月1日讯(通讯员 楚攀)7月31日,县人民法院对宋某等10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县人民检察院派人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8月间,被告人宋某多次从周某凯(未到案)或通过被告人吴某武介绍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然后伙同被告人罗某转手卖给他人,并从中获利,在此过程中,罗某从宋某处免费吸食毒品。吴某武明知宋某贩卖毒品为目的而购买毒品,受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贩毒者李某(另案处理)。被告人颜某明多次从周某等人处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并转手卖给杜某,并从中获利,以供充值玩耍游戏。被告人刘某德、被告人张某提供场所容留多人采用“吸烫”的方式吸食了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的混合物。被告人陈某、被告人赵某端、被告人傅某、被告人谭某军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罗某、吴某武贩卖毒品,情节严重,被告人颜某明贩卖毒品,被告人刘某德、被告人张某提供场所容留多人吸食毒品,被告人陈某、被告人赵某端、被告人傅某、被告人谭某军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宋某、罗某、吴某武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颜某明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请依法分别判处刑罚。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辩护律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最后陈述阶段,10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因本案涉及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楚攀

编辑:郭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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